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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关于执行《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实施办法》的规定 |
| 发布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10-12-20 点击:2981 |
锡市地方税务局文件 锡地税发〔2010〕117号 江阴、宜兴、锡山、惠山地税局,市区税务分局,稽查局,机关各处室:省局已下发《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税务行政处罚实施办法》(苏地税规[2010]6号),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。同时,市局制发的《关于印发〈无锡市地方税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〉的通知》(锡地税发[2009]79号)税收规范性文件于2010年10月1日起全文废止。 二○一○年九月二十七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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